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有限公司年产5000立方米无机人造石荒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年产5000立方米无机人造石荒料建设项目”(以下称“本项目”),总投资15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1200 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 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 条无机人造石荒料生产线及配套的相应环保设施设备,计划年产5000立方米无机人造石荒料。
项目实际职工5 人,年工作300 天,1 班制,日生产8 小时,年生产时间为2400 小时,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有限公司年产5000立方米无机人造石荒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有限公司年产5000立方米无机人造石荒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云环(云城)审(2024)7号)。
******有限公司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编号:******MADD1WY95K001U,有效期限:自2024年09月03日至2029年09月02日止)。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生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