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脑电图机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保健院脑电图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H23YF00QY09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保健院脑电图机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310000元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脑电图机 | 1.00(台) | 详见第二章 | 310000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签定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或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保健院脑电图机采购项目):因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本项目属于货物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保健院脑电图机采购项目):
1)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供应商如为经营企业:应具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所投产品必须具备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磋商文件
(一)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 2023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获取地点:云浮市市区兴云西路108号卓成·骏景园首层商铺113号。
(三)邮件报名方式:按以下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一并写明后扫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邮箱:******),可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中“下载专区”下载《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采购文件(电子)每套************银行账号:8002 0000 0128 80481。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0日9时30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9:30)。
地点:云浮市市区兴云西路108号卓成?骏景园首层商铺113号。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portal/zfcg/)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保健院
******街道屏峰路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潭井村委永安16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电话:******
******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