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云安区石城镇云星村委围心村风貌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石府函〔2026〕9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政府《关于同意实施云安区石城镇云星村委围心村风貌整治项目的复函》(云安区府办函〔2026〕21号)、区农水局《关于对云安区石城镇云星村委围心村风貌整治项目的复函》、《云安区石城镇云************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安区石城镇云星村委围心村风貌整治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翻新云星村委围心村原有腐竹作坊共9间面积约每间85平方米,新建腐竹作坊1间(一层)面积约85平方米;新建文化室1栋(一层)面积约94平方米;开展村庄绿化面积约200平方米,房屋外立面提升面积约5400平方米;新建混凝土硬底化面积约744平方米、沥青道路提升及水泥压膜地面面积约3500平方米;增设仿竹护栏长度约275米、砖砌花基约134立方米、毛石挡土墙167立方米,排水暗渠长度约293米;新建篮球场1个面积约510平方米,村口小广场(含涂料装饰)面积约294平方米;配套建设入口人行道铺装,广场围墙改造面积约25.2平方米;完成水井改造(地面铺盖)面积约9平方米等工程。
三、项目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云星村委围心村。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278.71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248.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93万元,预备费用5.46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在云安区2025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分配到石城镇的317万元中解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6年7月-2026年8月。
六、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监理及其他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不予核准。
******资源局的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九、项目单位开工建设后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此复
附件:云安区石城镇云星村委围心村风貌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云安区石城镇云星村委围心村风貌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石府函〔2026〕9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区政府《关于同意实施云安区石城镇云星村委围心村风貌整治项目的复函》(云安区府办函〔2026〕21号)、区农水局《关于对云安区石城镇云星村委围心村风貌整治项目的复函》、《云安区石城镇云************有限公司编制的云安区石城镇云星村委围心村风貌整治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翻新云星村委围心村原有腐竹作坊共9间面积约每间85平方米,新建腐竹作坊1间(一层)面积约85平方米;新建文化室1栋(一层)面积约94平方米;开展村庄绿化面积约200平方米,房屋外立面提升面积约5400平方米;新建混凝土硬底化面积约744平方米、沥青道路提升及水泥压膜地面面积约3500平方米;增设仿竹护栏长度约275米、砖砌花基约134立方米、毛石挡土墙167立方米,排水暗渠长度约293米;新建篮球场1个面积约510平方米,村口小广场(含涂料装饰)面积约294平方米;配套建设入口人行道铺装,广场围墙改造面积约25.2平方米;完成水井改造(地面铺盖)面积约9平方米等工程。
三、项目建设地点:云浮市云安区石城镇云星村委围心村。
四、项目概算总投资278.71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248.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93万元,预备费用5.46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在云安区2025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分配到石城镇的317万元中解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026年7月-2026年8月。
六、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监理及其他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标准,不予核准。
******资源局的意见办理相关手续。
八、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变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
九、项目单位开工建设后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此复
附件:云安区石城镇云星村委围心村风貌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